1、起动性能试验、调整性能试验、负荷特性试验、标定功率试验、燃油肖耗率试验、速度特性试验、使用特性试验、万有特性试验、标定功率工作稳定性试验、空载特性试验、最低可调空载转速测定、最低满载持续转速测定。
2、测量参数和要求
a.内燃机一般测量参数其允许偏差,以及对测量可仪器和设备阁校验要求等位按GB/T6072.3 或相关标准的规定.具体测量可根据试验和检查项目的需要以及内燃机彤结构再能性予以增减
。
b.除试验项目要求测取参数的瞬时值外,各项参数均应在内燃机工况稳定运转1min后测取.
3、起动性能试验:考查内燃机的起动性能是否符合有关专业标准和/或制造厂的规定.通用柴油机的起动试验方法可参照附录A. 车用发动机的起动试验方法可按GB/T 18297 的规定进行,其他用途的内燃机也可参照本标准规定进行.
4、试验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加注冷却液(水冷内燃机)和机泊。在专业标准和/或制造厂规定的起动环境温度下,按说明书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起动。
5、起动能量和重复进行的次数按有关标准或制造厂规定。
试验时,应测取环境状况参数、内燃机冷却介质和机油温度,起动次数,起动时间和转速,蓄电池电压、电流或贮气瓶压缩空气压力等。